注册制下“看门人”更须尽责

发布时间:2024-12-25 22:16:22 来源: sp20241225

  注册制下“看门人”更须尽责

  李华林

  近日,某公司因可能存在同一资产二次上市、发行定价较高等问题陷入舆论漩涡。如何促进券商等中介机构履职尽责,把好质量关,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,成为市场讨论的热点话题。

  作为“看门人”,严把关口、守好大门,是中介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。尤其是全面注册制的到来,将选择权交给市场,对中介机构的“看门”水平提出更高要求:投资者需要中介机构“火眼金睛”,辨别真伪、挖掘价值,提供更优质的投资标的;拟上市企业需要中介机构专业素养过硬,确保上市过程稳妥规范,成功登陆资本市场;监管部门需要中介机构切实发挥把关作用,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奠定资本市场良好信用基础。

  不仅要选出合格的上市公司,更要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,“看门人”的责任无疑是重要的。但从实际情况来看,部分“看门人”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。有的中介机构对注册制认识不足,认为注册制意味着审核放松,试图趁机将手中的不合规项目包装美化后上市;有的中介机构依旧重数量而不重质量,以赚取更多佣金收入为最大执业目的,对企业造假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;还有的中介机构在“看门”时,不时“打瞌睡”甚至为虎作伥,主动帮助企业粉饰业绩,沦为造假的帮手。

  如此种种,折射出全面注册制尽管落地已有大半年,部分中介机构专业水平依旧跟不上,责任意识不足,守法意识淡薄,尚未真正形成与注册制相匹配的意识、能力。这既是对自身发展的不负责,也是对广大投资者的不负责,更是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不负责。

  当前,以全面注册制改革为牵引,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、法治化和国际化改革不断向前推进。中介机构连接投融资两端,能不能真正把责任担起来,关系着资本市场改革措施能否落地生效,直接影响着市场功能发挥和高效运行,是“活跃资本市场,提振投资者信心”的重要一环。

  要当好“看门人”,首先得看好自己。中介机构需要真正提高认知,时刻绷紧审慎履职这根“弦”,从自身内控水平和公司治理入手,建立完善权责明确、相互制衡、有效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,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和内部问责力度,努力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和专业水平,确保发行人的“可投性”。否则,以“装睡”和弄虚作假获得的收益,终究经不起监管之问,最终只会砸了自家招牌,被市场抛弃。

  仅靠自律作用有限,外部监管约束必不可少。注册制绝不是“放任不管”,而是在“放”的同时加大“管”的力度。一方面要强监管,综合运用现场督导、投诉举报核查、监管执法等多种方式,压实中介机构责任,督促其把好质量关。另一方面要重处罚,针对中介机构欺诈上市、协同造假等行为,要从行政、刑事、民事多层面进行问责,还可以考虑将其列入禁入黑名单。“看门人”既然不能看好门,就应该依法被逐出市场。

  资本市场就像一个生态系统,需要身处其中的各方共同呵护:监管部门恪尽职守,“看门人”履职尽责,上市公司合规经营,投资者理性投资,这几个要素缺一不可。唯有如此,一个规范、透明、开放、有活力、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才能真正形成。(经济日报) 【编辑:宋宇晟】